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生命—和谐”教育理念和阳光体育活动,提高我校羽毛球运动技术水平,推动羽毛球运动的蓬勃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绥化学院2015年大学生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
一、承办单位:绥化学院体育系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6日13:30,学校羽毛球馆。
三、竞赛项目及办法
1.混合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混双、女单(运动员不能兼项)。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每局21分制不加分,其它规则均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进行补充执行。
3.每场比赛开赛前5分钟由领队或教练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表,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5.赛制:比赛赛制单淘汰,采用三场二胜制,先胜二场的一方获胜。
四、运动员资格
1.绥化学院在校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患有影响运动疾病患者不得参赛,比赛期间各系请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承办单位及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名办法
1.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参加比赛。
2.每个院、系可报运动员6人(含领队、教练)。请各代表队充分考虑运动员受伤或学生考试时的替换,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运动员名单的补充和修改。领队、教练员要参加比赛的必须在报名中注明“兼”,且要占各代表队运动员的编制数。
3.报名时间截止12月14日。所有参赛队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在2015年12月14号17:00前将纸制报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交至绥化学院体育系办公室,电子版报名单同时发送至体育系孟繁一老师校内邮箱。联系人:孟繁一老师 8301294
六、奖励与录取
混合团体赛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七、裁判员由体育系负责抽调,未尽事宜由绥化学院体育系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归体育系。
注:
1.大会组委会定于12月14日下午3:30在体育系会议室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会议,并进行抽签,不按时来抽签的,按弃权处理。
2.羽毛球比赛时各参赛队必须自行携带比赛装备,包括比赛的羽毛球(亚狮龙7号),比赛中对阵双方轮流交球比赛,不带羽毛球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
3.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5年12月10日
绥化学院体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