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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绥化学院大学生速度滑冰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08 [来源]:体育系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丰富我院校园文化生活,营造和谐进取的文化氛围,加强学生间的相互交流,提高滑冰爱好者的竞技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冬季体育项目的开展,展现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特举办绥化学院大学生速度滑冰比赛。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2月14日下午13:30点在绥化学院冰场

二、竞赛项目

男子500米;男子1000米

女子500米;女子1000米

三、参加单位

绥化学院各院(系)在籍注册学生。

四、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各单项男、女运动员各3名。

2、每名运动员只可参加一项比赛。

五、竞赛办法

1、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换项和换人。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3、参赛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严格按照《速度滑冰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设有男、女团体总分,录取前6名。

2、各单项录取前6名,给予物质奖励。

七、报名

1、所有参赛队领队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交至绥化学院体育系办公室。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12日下午5点。

八、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对运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各参赛队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比赛。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赛场进行检录

3、若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15分钟未能到场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4、比赛时期、地点均以比赛日程为准,如果有变更,以通知为准。

5、比赛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队员必须尊重观众、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判决。

6、若比赛中出现争议,参赛选手应当听从裁判的判定,不得发生争吵,如发生恶性事件,将取消比赛资格,并查证学号,直接上报学院,按《学生手册》进行相关处理。

九、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绥化学院体育系

十一、未尽事宜由绥化学院体育系另行通知

十二、附表

绥化学院体育运动委员

2011 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