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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学生春季篮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4-18 [来源]:体育系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增加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机会;提高我校篮球运动技术水平,推动我校篮球运动的开展;特举办绥化学院2012年大学生春季篮球比赛。

一、 承办单位:绥化学院体育系

二、 竞赛日期和地点:2012年05月03日(周四)在校篮球场举行

三、 参赛办法与资格:

1.参赛队:本次比赛以院、系为单位,各院、系可参加男、女各一队,每队10名队员,教练、领队各一人。各单位参加比赛队,必须服装统一、整齐、号码清楚,服装不统一,不准参加比赛。

2.各参赛队把10名队员的名字、学号、照片附在一张白纸上在抽签时交上来,审核参赛队员的资格。

3.参赛资格: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正式学籍并身体健康的绥化学院在籍学生。

四、 竞赛办法

1.竞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2.竞赛办法:

男子组:比赛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分二组,每组单循环取得小组排名名次;

第二阶段:二组按同名次对抗取得最后名次。

女子组:单淘汰。

3.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2010年中国篮协审定的《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比赛采用四节,每节10分钟,节间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

(3)暂停规定:每队前三节每节1次暂停,第四节2次。每节最后2分钟不准叫暂停,换人(暂停不停表)。

(4)如果某队在同一个联赛中第2次弃权,该队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无效

4.比赛排列名次办法:

(1) 每队胜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弃权得0分,以该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确定名次;

(3) 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4) 如再相等,则以整个小组比赛中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5) 如再相等,则由裁判长抽签决定名次。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男、女组均排出名次,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系,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1.各院、系的体育部长务必于04月25日(周三)下午3:30到体育系会议室(体育场一楼北侧)抽签分组。不按时来抽签的,按弃权处理;

2.各参赛男、女队必须自带座椅2套,共裁判员使用;

3.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刮风、下雨天气)。

联系电话:

黄老师:15184500700(小号64222)

韩老师:13504550885(小号670885)

绥化学院体育系

201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