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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第九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10 [来源]:体育系 [浏览次数]: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2年5月31日—6月1日在绥化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及分组

1、全校各院(系)、各基层工会。

2、分组:分学生组和教工组。

三、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体育系学生组:男子:100米、4x100米 、4x400米。

女子:100米、 4x100米、4x400米。

4、教工青年男子组(35岁以下):100米、2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

5、教工青年女子组(35岁以下):100米、2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

6、教工中年男子组(35岁至49岁):100米、200米、两人三足跑、铅球。

7、教工中年女子组(35岁至45岁):100米、200米、两人三足跑、铅球。

8、教工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实心球投远、50米抱球跑。

9、教工老年女子组:(46岁以上):实心球投远、50米抱球跑。

10、离退休男子组:实心球投准、50米抱球跑。

11、离退休女子组:实心球投准、50米抱球跑。

12、教工男、女4×100米、4×400米接力。

13、师生员工8×100米混合接力(男女教师各2名男女学生各2名)

14、同舟共济(30米5人齐步走 男女不限)

四、竞赛办法

1、学生组男女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接力除外);教工组男女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

2、接力项目每单位男、女限报一个队。

3、学生组男、女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其余项目均采取一次决赛;教工组径赛项目均采取一次决赛。

4、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

5、体育系学生以班为单位,每项限报三人。

五、运动员资格:

1、学生组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非成人高考)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含保送生)方可参赛。

2、教工组必须是学校正式职工(含长期顶岗临时工)方可参赛。

3、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领导负责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有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在团体总分中扣出20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4、运动员不得超项,发现后按本条第三款处理。

5、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或对运动员超项提出申诉者,需向大会组委会(在该项目结束30分钟之内)提出申诉。

六、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各单位(包括接力)录取并奖励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体育系录取并奖励前三名,按7、5、4评分):名次并列得平均分:无下一名次。破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积分乘3;破校运动会纪录者积分乘2。

2、在本次运动会中,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按最高分加分一次。

3、不足录取名次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只有1人参赛项目,取消该项比赛,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均以上跑道比赛时的人数为准)。

4、学生组设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教工组设男女团体总分;均录取前三名。

5、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破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和破校运动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6、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办法另发。

七、报名日期:

各单位于2012年5月15日15:00前将报名单发送到体育系孟繁一老师办公信箱,打印稿交到体育系办公室,过期按弃权处理(报名单见附件)。

八、其它:

1、举行学生组广播体操比赛(评分标准另发)。

2、教工组、学生组铁饼、标枪项目在5月29日下午2:00在田径场举行比赛。

3、设拨河比赛:比赛时间5月28日下午13:30在田径场内举行,学生组各系男女均出一个队;教工组各分工会男女均出一个队,也可联合组队参赛。每队10名队员,一名指挥。学生组的预赛在运动会前进行,采用三局二胜制,决赛在运动会上进行,教工均在运动会上进行,奖励前三名。

4、每个系,每个基层工会报名时必须报领队1人(领队必须是该单位的书记或者主任),教练1人。

5、各单位上报名单时,必交200字以内开幕式解说词一份交到校团委。

6、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佩戴号码方可参赛,号码布要求胸前背后各佩带一个,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继续使用2011年田径运动会使用过的号码布。

学生组:

文学与传媒学院:001-070 经济管理学院:071—140

外国语学院:141—210 教育学院:211—28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81--350 电子工程学院:351—420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421—490 音乐学院:491—560

计算机学院:561—630 旅游与资源管理学院:631—700

艺术设计学院:701—770 体育系:841—899

教工组:

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工会:0001--0050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0051--0100

教育学院分工会:0101—0150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0151--0200

音乐学院分工会:0201—025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工会:0251—0300

电子工程学院分工会:0301--0350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分工会:0351-0400

计算机学院分工会:0401—0450

旅游与资源管理学院分工会:0451—0500

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0501—0550

基础学院分工会:0551-0550

图书馆分工会:0601—0650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分工会:0751--0800

后勤服务总公司分工会:0651—0700

机关党总支分工会(党群、行政、教务、总务保卫):0701—0750

7、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系,未尽事宜补充通知。

联系电话:1294

绥化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