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在绥化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及分组
1.全校各院、各基层工会。
2.分组:学生组、教工组。
三、 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二人同行。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二人同行。
3.特教学生组:男子:100米、4×100米接力
女子:100米、4×100米接力
4.体育学院学生组:男子:1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子:100米、4×100米接力、4× 400米接力
(二)教工组项目
1.教工青年男子组(35岁以下):100米、2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袋鼠跳跃、二人三足。
2.教工青年女子组(35岁以下):100米、2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袋鼠跳跃、二人三足。
3.教工中年男子组(35岁至49岁):100米、200米、托球跑、绳梯接力、铅球。
4.教工中年女子组(35岁至45岁):100米、200米、托球跑、绳梯接力、铅球。
5.教工老年男子组:(50岁以上):实心球投远、50米抱球跑。
6.教工老年女子组:(46岁以上):实心球投远、50米抱球跑。
7.离退休男子组:实心球投远、套圈、沙包投准。
8.离退休女子组:实心球投远、套圈、沙包投准。
(三)教工混合组
1.教工男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教工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2.同舟共济:30米5人齐步走,男女不限。
3.无敌风火轮(限报5人),男女不限。
4.盲人迷宫(限报2人,1男1女)。
6.师生8×100米混合接力(棒次:女教师/女学生/女教师/女学生/男教师/男学生/男教师/男学生)。
四、竞赛办法
1.学生组男女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二人(接力除外);教工组男女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
2.接力项目每单位男、女限报一个队。
3.学生组男、女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其余项目均采取一次决赛;教工组径赛项目均采取一次决赛。
4.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
5.体育学院学生以班为单位,每项限报三人(接力除外)。
五、运动员资格:
1.学生组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非成人高考)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方可参赛。
2.教工组必须是学校正式职工方可参赛。
3.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领导负责审查,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有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追回奖品。在团体总分中扣出20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4.运动员不得超项,发现后按本条第三款处理。
5.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或对运动员超项提出申诉者,需向大会组委会(在该项目结束后30分钟之内)提出申诉。
六、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各单位(包括接力)录取并奖励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体育学院录取并奖励前三名,按7、5、4评分):名次并列得平均分:无下一名次。破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另加14分;破校运动会纪录者另加7分。在本次运动会中,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按最高分加分一次。
2.不足录取名次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只有1人参赛项目,取消该项比赛,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均以上跑道比赛时的人数为准)。
3.学生组设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教工组设男女团体总分,均录取前三名。
4.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破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和破校运动会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办法另发。
七、报名日期:
各单位于2019年5月8日(周三)17:30前将报名单发送到体育学院孟繁一老师办公信箱,打印稿交到体育学院办公室,过期按弃权处理(报名单见附件,学生和教工分两个文件)。
八、其它:
1.设拨河比赛:比赛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00在篮球场内举行,学生组各院系男女均出一个队;教工组各分工会男女均出一个队,也可联合组队参赛。每队10名队员,一名指挥。录取前六名,奖励前三名,成绩计入团体总分。
2.各院、基层分工会报名时必须报领队1人(领队必须是该单位的书记或者院长),教练1人。
3.各单位上报名单时,必交200字以内开幕式解说词一份交到校团委。
4.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佩戴号码方可参赛,号码布要求胸前背后各佩带一个。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继续使用2018年田径运动会使用过的号码布。(如有缺失、各单位自行补齐)
学生组:
文学与传媒学院:001—070 经济管理学院:071—140
外国语学院:141—210 教育学院:211—280
信息工程学院:281—350 电气工程学院:351—420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421—490 音乐学院:491—560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631—700 艺术设计学院:701—770
体育学院:841—899
教工组:
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工会:0001—0050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0051—0100
教育学院分工会:0101—0150
外国语学院分工会:0151—0200
音乐学院分工会:0201—0250
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0251—0300
电气工程学院分工会:0301—0350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分工会:0351—0400
农业与水利工程学院分工会:0401—0450
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0501—0550
图书馆分工会:0601—0650
马克思主义学院:0651—0700
后勤管理处分工会:0701—0750
机关行政分工会:0751—0800
机关党群分工会:0801—0850
6.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未尽事宜补充通知。
绥化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